湟源縣是縣域村鎮體系規劃在西寧市總體規劃的指導之下,總結湟源縣總體規劃、各鄉鎮總體規劃、村莊規劃編制完成的,對上位規劃做詳盡解讀,對下位規劃做引導。
規劃目的
貫徹落實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以歷史文化保護為本,強調對文化、生態環境和古城風貌的保護,統籌縣域,發展綠色產業,構建特色明顯、產業協調、彈性生長、山水融合、城鄉統籌的旅游型村鎮。
指導思想和規劃原則
一、指導思想
貫徹“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的要求”的方針,以“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編制湟源縣縣域體系規劃。
二、規劃原則
依據群體最優的指導思想,處理好湟源縣的發展矛盾,協調產業結構和空間結構調整之間的關系,充分利用湟源縣的自然資源、人文資源、經濟基礎、區位條件和對外交通建設情況,站在青海省東部城市群以及西寧都市圈的發展趨勢上預見將來的發展可能,從區域發展戰略的高度統籌城鄉發展。
保護歷史文化資源,強化城市特色,貫徹城市設計的理念,從湟源縣民族特色、文化特色出發,弘揚民族特色、發揮資源優勢,加強整體設計,實現城市經濟、社會與環境的協調發展和可持續發展,全面提升城市品質。
規劃重點
1.綜合分析評價縣域自然和經濟社會發展條件,確定縣域城鄉統籌發展戰略;
2.研究縣域產業發展與布局,明確產業結構、發展方向和重點,提出推動縣域經濟發展的對策和措施;
3.分析研究縣域人口增長及農村剩余勞動力轉化趨勢,城鎮化發展的動力機制,確定城鎮化模式及水平;
4.統籌安排城鄉建設用地布局,確定城鄉居民點集中建設、協調發展的總體方案,確定村鎮體系結構,提出村鎮建設控制標準。確定村莊布局的基本原則,明確需要發展、限制發展和不再保留的村莊,提出農村居民點治理和建設的管理策略。
5.確定生態環境、土地和水資源、能源、自然和歷史文化遺產等方面的保護與利用的綜合目標和實施措施,防止災害、確保安全,提出縣域空間管制的原則和措施。
按照城鄉統籌、共建共享原則,統籌布置縣域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確定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配置標準,實現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和社會服務事業向農村覆蓋,防止重復建設。